牆壁上的人物是誰? 他的名字是 George Floyd 喬治佛洛伊德。去年五月在明尼亞波里市, 他被一名白人警察以膝蓋壓頸超過九分鐘而身亡。這起悲劇和其他數起黑人被警察殺害事件引發全國各地激烈抗議活動, 為受害者討公道。
備受矚目的審判結果前幾天 (4/20) 終於出爐, 壓頸白人警察被判決有罪: 二級謀殺罪, 三級謀殺罪與過失致死罪。
隔天許多人來到 George Floyd 的壁畫前獻花致意, 告訴他可以安息了。這些小蠟燭都是裝電池的電燈泡, 就不用怕被風吹熄。
有些美國人試圖替白人警察開脫, 說他沒有意圖殺人, 是意外導致黑人嫌犯死亡。我也寧願相信他無取人性命之意, 但是以身體之力重壓在一個人頸部長達九分多鐘, 不顧可能後果, 這樣的人配當警察嗎? 而且受害者曾苦苦哀求, 說他無法呼吸, 警察卻不理不睬。一旁圍觀的路人不斷為受害者求情, 警察依舊我行我素。直到 Floyd 失去意識好幾分鐘, 警察才發現事情大條, 趕緊叫救護車, 但已經回天乏術。這名警察有絲毫良心嗎? 有把人當人看嗎?
正義得以伸張是因為一名圍觀者用手機拍攝整個事發過程, 然後讓全世界都看到, 進而將殺手繩之以法。否則警察很可能以一面之詞脫罪。其實近年來已經有不少警察不當執法事件被旁人錄下而引發軒然大波, 所以很多警察單位要求警員配戴錄影裝置避免各說各話。你能想像這類科技不發達之前, 美國警察亂殺亂逮捕了多少無辜人民嗎?
當然不是說美國的警察都很糟糕, 但素質的確參差不齊, 爛警察的比例不低。為什麼呢? 因為警察非常好當, 高中同等學歷隨便受個訓就掛警徽了。雖然各州各縣市訓練時間長短有些差異, 都只有數周到數月不等。根本不像台灣大部分警察畢業自警專或警大, 專業知識和能力更完備。最可怕的是, 不少種族主義者有目的性的加入執法單位組織, 利用工作掩護歧視行為。
當地電視台都派記者來採訪紀念活動。
社區領袖接受記者採訪。
放蠟燭向 Floyd 致意
參與民眾絕大多數不是黑人, 大家一同為黑人遭受的不公與歧視發聲。
真心希望不需要再參加類似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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