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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 美國最高法院前面又擠滿了人潮, 怎麼一回事? 原來, 最高法院又將對同性婚姻作出判決了, 這兩天是正反方律師在最高法院大法官們面答辯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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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重要的場合, 媒體記者們當然都全員出動!  其實在2013年六月, 最高法院已經判定同性婚姻在聯邦層級上是合法的, 但美國仍然有一些比較保守的州死命不讓同性婚姻合法, 於是衍生出一些問題, 例如在 A 州結婚的伴侶因工作被派去不承認同性婚姻的 B 州怎麼辦? 權益豈不是被剝奪? B 州應不應該被強迫承認從別州來的同性伴侶, 同性戀是否應該在全美五十州都有合法婚姻, 最高法院將做出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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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抗議人潮分兩派, 反對同性婚姻和贊成同性婚應兩邊。 反對同性婚姻的美國人幾乎都是以宗教為由反對, 所以他們舉的牌子總是些聖經的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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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牌子還蠻惡劣的, 像是右邊那個牌子竟然說同性戀是足以死罪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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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不是所有上教會的人都討厭同性戀, 上圖就有分別來自天主教會和浸信會的人舉牌支持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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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牌子說: 來自維吉尼亞的主日學教師支持婚姻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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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是政教分離的國家, 而且不是每個人都信教, 所以拿宗教當武器攻擊同性婚姻毫無正當性, 於是反對派找其他理由來反對, 像是「小孩」。 這個牌子上寫著: 孩子需要一個父親一個母親(意思是說兩個父親或兩個母親是不好的)。 這個論點也很遜, 因為並沒有科學證據顯示同性伴侶扶養的小孩會有任何偏差, 反之, 很多異性戀夫妻家庭破碎, 小孩根本沒有得到足夠的愛。 更重要的是, 生小孩並非婚姻的必要條件, 很多異性戀夫妻並不想要小孩或生不出小孩, 因此以小孩為由反對同性結婚更是理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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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女生的牌子上說: 我是由同志雙親扶養長大, 還不是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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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女同性戀已經相守超過四十年, 不讓她們結婚說不過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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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現場的群眾裡, 站在同志這邊的人數遠超過反對人數, 而且最新民調顯示美國有六成民眾支持同性婚姻, 潮流已經無法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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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標語很逗趣, 像這一個: 如果我無法跟我男朋友結婚, 那我要娶你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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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權組織在現場發放標語, 我也去拿一張, 然後抓一個路人幫我拍照,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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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支持一方的歡樂與朝氣, 反對一方充滿了怨恨和怒氣。 這位仁兄正慷慨激昂地發表著反同性婚姻的演講, 問題是根本沒有人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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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街頭運動也可以這麼好玩。  沒有叫囂或推擠, 只有成熟的民主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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